拉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 拉萨市林业局办公室
  • 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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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推进拉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集体林业生产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林业局积极行动,统筹安排部署,拉萨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了《拉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林权制度改革范围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新造林,包括荒山、荒地、荒坡造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坡度在20度以上坡耕地及适合退耕还林的耕地和防沙治沙形成的林地和林木;国家投资造林中在集体土地上造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国有土地上新造林形成的林地(土地属性不变)和林木;营造经济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退耕还林形成的林地林木,农户房前屋后及自留地、自留山造林形成的林地和林木以及在非林地上形成的林木。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截至目前,共印发《拉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手册》20000册,主要内容包括《拉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共41条,印发藏汉文《致全市农牧民的一份信》20000份,营造了林改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开展勘界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共计3099宗2.05万亩林地、林木勘界工作,其中林周县1132宗10421.23亩;曲水县1695宗2903.13亩;墨竹工卡县272宗6938.8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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