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 年 10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二)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三)西藏自治区林木科学研究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管理,主管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级别为
正厅级。
其主要职能:
(一) 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和制度、组
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完善生态安全防护制度,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
动,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
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区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推
进荒漠化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
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根据授
权,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规范,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
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
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
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统筹林业产业工作,
建立健全相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 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相关林业产业规范。组织、指导
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振兴相关工作。
(九)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
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 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实施工作,拟定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负责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承办
自治区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十一)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定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指导
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
生产相关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 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
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四) 承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自治区国家公园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 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4个处室,公务员编制10个处室和及4个事业编制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
处(林长制工作处)、草原管理处、林草改革发展和荒漠化防治处(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
处、森林草原防火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自治区长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指导中心)、自治区
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西藏林业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林规院,包括 9个科室;区林科院,包括 6个科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计为62415.69万元,比上年度收入66865.41万元减少4449.72万元,减少比例为6.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75.59万元,比上年度收入32396.2万元减少了7220.61万元,减少比例为22.29%;事业收入20253.24万元,比上年收入20314.51万元减少61.27万元,减少比例为0.30%;其他收入7.04万元,比上年收入5.61万元增加1.43万元,增加比例为25.49%;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9.82万元。
2024年支出总计62415.69万元,比上年度支出66865.41万元减少4449.72万元,减少比例为6.65%。其中,本年实际支出48673.71万元,比上年度支出49682.4万元减少1008.69万元,减少比例为2.03%;年末结余分配625.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116.3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2415.6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6979.82万元)。当年度实际收入合计4543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75.59万元,占55.41%;事业收入20253.24万元,占44.57%,其他收入7.04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实际支出合计4867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7.39万元,占23.64%;项目支出37166.32万元,占76.3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76.17万元,主要为高寒高海拔地区国土绿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种质资源库)1969.13万元、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尾款91.46万元、草原防火项目扑火装备和设备采购项目115.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结构分析
2024年,财政本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合计总收入为32536.61万元。其中,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7361.02万元,当年度预算指标25175.5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17436.36万元,年终收回889.65万元,实际预算数为16546.71万元;本年追加预算数8638.71万元,年终收回采购结余等9.83万元,实际追加预算数8628.88万元)。主要追加内容为:绿化提升项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检测普查、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调查类项目、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退化草原封育修复技术推广示范等。见下图:

2、支出结构分析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32536.61万元,其中,实际核定支出29943.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93.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包括以下项目:林草生态综合检测437.86万元、森林防火高高危智慧管理及防火宣传经费550万元、拉萨河流域典型生态脆弱区治沙植被建设技术应用与推广202.65万元、林木良种培育111.26万元、退化草原封育修复技术推广示范222.66万元等以及其他本年度未完成支付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收入32536.61万元,与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809.6万元相比,减少了8272.99万元,减少20.27%,主要是2024年年中追加资金量较少。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29943.05万元,与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3245.38万元相比,减少了3302.33万元,减少了9.93%,2024年较2023年年中追加资金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2994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48.75万元,占0.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6.22万元,占3.16%;卫生健康(类)支出353.38万元,占1.18%;节能环保(类)支出242.18万元,占0.81%;城乡社区支出(类)3655.86万元,占12.21%;农林水(类)支出22160.51万元,占74.01%;住房保障(类)支出467.03万元,占1.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69.12万元,占6.58%。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下达预算指标为32536.61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3.0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03%。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148.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7.9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7.4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67.39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3.31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0.08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4.5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25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59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157.84万元。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84.34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655.86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3724.12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3.52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01.47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1453.45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903.46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3280.37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11.41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899.33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879.78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197.35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531.12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308.29万元。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6923.02万元。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59.58万元。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84.24万元。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467.03万元。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1969.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 合 计 | 214.24 | 214.24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 2.公务接待费 | 0.31 | 0.31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1 |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7 | ||
| 3.公务用车经费 | 213.93 | 213.93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13.93 | 213.93 |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4.24万元,决算数为214.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31万元,较2023年0.55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43.64%,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我局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藏党办发〔2014〕2号)、《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9号),遵循“依法合规、勤俭节约、总量控制、超支不补”的原则,从源头上规范、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日常财务管理。
车辆运行费决算数为213.93万元,较2023年187.63万元增加26.3万元,主要为相关外业工作大幅增加,且林草工作涵盖全区7地(市)74个县(市、区),林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公务用车油料费资金大;办公车辆严重老化造成车辆维修支出资金较大。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4年林草局(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37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5.91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各类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764.56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等。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2023年度7430.03万元相比减少0.81%,主要为人员变动相关经费有所变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共计22项,预算资金合计14637.17万元,采购中标资金合计13962.06万元(其中三个项目未能开展,年中财政收回资金合计638万元)采购结余资金37.11万元。2024年度采购项目已完成支付总额11662.80万元,结转项目尾款于2025年进行支付。所属事业单位区林规院政府采购总金额152.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预算数150.12万元(年初预算数169.53万元,年终收回19.81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45.61万元,期末结转4.5万元;车辆保险采购2.54万元。区林科院车辆保险采购2.1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局机关车辆账面数量16辆,账面原值758.09万元,账面净值0.00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6辆,占100.00%。
无新增车辆,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30.05万元。主要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自治区林草局申请核销、划转公务用车意
见的函》(藏机管函〔2024〕77号),将移交自治区公安厅3辆警车以及以前年度已核销车辆在财政一体化资产模块完成下账处理。区林规
院6辆,账面原值310.03万元;区林科院6辆,账面原值1485.25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数共77个,纳入本年度绩效自评以及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数77个,项目覆盖率100%。本年度,每月由局主要
领导召开预算执行调度会议,就加强主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处室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处室开展绩效预算项目自评价工作,把预算内项目全
部列入自评价范围,各项目均开展了自评价工作并提供了自评报告。并且根据预算投资规模,组织各业务处室科学设定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及时修正绩效偏差,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4年度,根据相关要求,局机关预算项目中选定林草综合监测作为本年度重点项目。年初预算下达林草生态综合监测4250万元,该项目
主要为自治区7地(市)开展调查,调查监测工作对象为林草湿资源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包括林地、草地、湿地和荒漠化和沙化及其附着
的森林资源和草资源,其他土地上的林木资源,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范围内的土地退化状况。本年度根据政府采购流程,已完成支付3798.29
万元,剩余资金为项目尾款,结转至2025年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