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度单位结算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统一管理,主管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级别为正
厅级。
其主要职能:
(一) 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和制度、组织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完善生态安全防护制度,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开
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
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和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区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推进荒漠
化综合治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
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根据授权,按分工
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规范,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
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
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
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统筹林业产业工作,建立健全
相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 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相关林业产业规范。组织、指导林产品
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振兴相关工作。
(九)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
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 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实施工作,拟定全区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负责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承办自治区
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
(十一)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定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
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
关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 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
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四) 承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自治区国家公园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 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机构共计14个处室,公务员编制10个处室和及4个事业编制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
处(林长制工作处)、草原管理处、林草改革发展和荒漠化防治处(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
处、森林草原防火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自治区长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指导中心)、自治区
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西藏林业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单位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计为25214.65万元,比上年度收入31846.35万元减少6631.7万元,减少比例为20.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
1
.32万元,比上年度收入26552.76万元减少了6551.44万元,减少比例为24.67%;年初结转和结余5213.33万元,比上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2
93.59万元减少了80.26万元。
2024年支出总计25214.65万元,比上年度支出31846.35万元减少6631.7万元,减少比例为20.82%;其中,本年实际支出23592.37万元,比
上年度支出26560.23万元减少2967.86万元,减少比例为11.17%;年末结转和结余1622.28万元,比上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86.12万元减少
了3663.8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001.32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5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1.75万元,占19.63%;项目支出18960.62万元,占80.3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207.04万元,主要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尾款91.46万元、草原防火项目扑火装备和设备采购项目115.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结构分析
2024年,财政本年度下达预算指标总收入为25214.65万元。其中:上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5213.33万元,当年度预算指标20001.32万元(年
初预算指标13932.36万元,年终收回849.93万元,实际预算数为13082.4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数6928.71万元,年终收回采购结余等9.82万元)主要追加内容为:绿化提升项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检测普查、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调查类项目等。见下图:

2、支出结构分析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25214.65万元,其中,实际核定支出23592.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22.28万元,结转资金主要包括林草生
态综合检测437.86万元、森林防火高高危智慧管理及防火宣传经费550万元、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检测普查165.48万元等以及其他本年
度未完成支付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总计为25214.65万元,比上年度收入31846.35万元减少6631.7万元,减少比例为20.82%,主要为2023年度追加的草原生态修复
相关项目资金量大。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实际核定支出23592.37万元,与2023年财政拨款实际核定支出26560.23万元相比,减少了2967.86万元,减少11.17%,
较2023年年中追加项目资金量少且预算执行率有所提高。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决算合计支出2359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1.16万元,占2.04%;卫生健康(类)支出
246.13万元,占1.04%;节能环保(类)支出242.18万元,占1.03%;城乡社区支出3655.86万元,占15.50%;农林水(类)支出18667.06
万元,占79.12%;住房保障(类)支出299.98万元,占1.2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下达预算指标为252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92.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5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5.07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0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0.0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4.5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59万元。
6.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157.84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84.3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3655.86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3724.1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7.91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973.49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519.92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11.41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3037.92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805.85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879.78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100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531.12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308.29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6923.02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10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84.23万元。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9.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 合 计 | 177.50 | 177.50 |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 2.公务接待费 | 0.31 | 0.31 |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1 |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7 |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77.19 | 177.19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7.19 | 177.19 |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7.50万元,决算数为177.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31万元,较2023年0.55万元减少0.24万元,减少43.63%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我局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藏党办发〔2014〕2号)、《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
费管理办法》(藏财行〔2020〕9号),遵循“依法合规、勤俭节约、总量控制、超支不补”的原则,从源头上规范、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厉行
节约,严格日常财务管理。
车辆运行费支出数为177.19万元,较2023年154.93万元增加22.26万元,主要为相关外业工作大幅增加,且林草工作涵盖全区7地(市)74个
县(市、区),林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公务用车油料费资金大;办公车辆严重老化造成车辆维修支出资金较大。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4年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63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17.1万元,具体包
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14.6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等。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2023年度4615.05万元相比增加16.7万元,主要为新
增人员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共计22项,预算资金合计14637.17万元,采购中标资金合计13962.06万元(其中三个项目未能开展,年中财政收回资
金合计638万元)采购结余资金37.11万元。2024年度采购项目已完成支付总额11662.80万元,结转项目尾款于2024年进行支付。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车辆账面数量16辆,账面原值758.09万元,账面净值0.00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6辆,占100.00%。无新增车
辆,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30.05万元。主要根据《西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自治区林草局申请核销、划转公务用车意见的函》
(藏机管函〔2024〕77号),将移交自治区公安厅3辆警车以及以前年度已核销车辆在财政一体化资产模块完成下账处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2024年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数共56个,纳入本年度绩效自评以及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数56个,项目覆盖率100%。本年度,我局每月由局主要
领导召开预算执行调度会议,就加强主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并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处室高
度重视预算绩效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处室开展绩效预算项目自评价工作,把预算内项目全部列
入自评价范围,各项目均开展了自评价工作并提供了自评报告。并且根据预算投资规模,组织各业务处室科学设定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时
修正绩效偏差,确保资金投资效益。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度,区林草局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4年度,根据相关要求,局机关预算项目中选定林草综合监测作为本年度重点项目。年初预算下达林草生态综合监测4250万元,该项目主要
为自治区7地(市)开展调查,调查监测工作对象为林草湿资源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包括林地、草地、湿地和荒漠化和沙化及其附着的森林资
源和草资源,其他土地上的林木资源,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范围内的土地退化状况。本年度根据政府采购流程,已完成支付3798.29万元,剩余资
金为项目尾款,结转至2025年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