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日喀则阳光温暖、空气纯净,景色非常壮美。
近年来,日喀则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锚定“四件大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近年来,日喀则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制订印发《日喀则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建设美丽日喀则的实施方案》,颁布实施《日喀则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加快推进县乡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达标。目前,完成桑珠孜区聂日雄乡等80个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建设规划、桑珠孜区德勒社区等1118个村(社区)建设方案的评审。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行政处罚7起,处罚金额111.4万余元,关停取缔企业(项目)17家,实现自然保护区内焦点问题数量、面积“双降低”。
2021年以来,集中清理转运珠峰大本营及沿线垃圾377.5吨,处理登山垃圾1.5吨,坚决守护珠峰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同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深入18县区对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直以来,日喀则市朝着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目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发布了2020年日喀则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2021年每季度日喀则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专报,完成全市使用煤炭、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排查统计。目前,已建设完成总投资550.86万元的日喀则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在线监控平台,5家重点排污单位和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监控(监测)数据信息联网线上监管。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7%。
碧水保卫战稳中向好。《日喀则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评审,共储备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25个,涉及总投资35亿余元。52个入河排污口已有16个完成审批备案,完成7个县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现场核查和技术审查。全市主要河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制订《日喀则市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环境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090家企业(单位)进行了污染防治工作摸底排查,形成日喀则市产废企业(单位)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清单,250家产废企业(单位)实现网上申报登记。同时,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曲美乡边荣村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和拉孜县和盛矿业尾矿库周边农用地地块调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日喀则市医疗废物处置升级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噪声监管日趋规范。督促17个县完成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共划分声环境功能区438个,布设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790个,交通环境噪声监测点362个。市主城区7个声环境功能区2021年夜间达标率为80.5%,昼间达标率为100%。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2021年,日喀则市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4批次的交叉执法检查,消除了4个县“零立案、零处罚”现象,彻底解决了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不会执法、不想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
数据显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832人次,检查企业166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356份,立案处罚54起,处罚金额487.57万余元。受理“12369”热线和其他部门转办信访案件40起,办结率达100%;依法没收261桶44余吨废机油,依法没收648个废电池,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保持了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
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日喀则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市级监测中心可自主完成10个国控、30个区控地表水和声环境功能区等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完成两批次4名县级监测人员的跟班学习,并设立了8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片负责18县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与此同时,组织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宣传月和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2021年,全市累计悬挂制作横幅标语、宣传展260余条(块),发放宣传资料、物品9.4万余份(件),发送环保宣传短信30万余条,向1600余人提供了法律法规咨询解答服务,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参与环保、人人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日喀则市将继续围绕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政治任务,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扎实有力落实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