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在林芝市、昌都市调研期间的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要更强”专题教育,为民办事实工作要求,经与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沟通,拟提高全区公益林专业管护员管护补助标准,现对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藏政办发〔2014〕103号),我区建设了208个公益林专业管护站,共聘用公益林专业管护员1113名,其中拉萨市5人,日喀则地区共64人,山南地区共104人,林芝地区共300人,昌都市地区共580人,那曲地区共60人。拟对全区1113名专业管护员管护补助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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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处 电话:0891-683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