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木莲、大花黄牡丹等被列入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

  • 西藏商报 记者 王静
  •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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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处泛北极区系和古热带区系的交汇处,独特的自然地理位置和复杂多样的气候条件,孕育了丰富的植物资源,堪称世界少有的“绿色基因库”和“自然博物馆”。目前,我区已记录的野生植物共9600多种,含苔藓植物700余种,维管束植物(蕨类和种子植物)7489种,中国特有植物2760种,西藏特有植物1075种;各类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383种。

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林草局了解到,目前,我区已记录的野生植物共9600多种,含苔藓植物700余种,维管束植物(蕨类和种子植物)7489种,中国特有植物2760种,西藏特有植物1075种;各类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383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有38种(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有喜玛拉雅红豆杉、玉龙蕨等7种),列入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的有西藏木莲、大花黄牡丹、四叶红景天、亚东冷杉等40种,另有214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此外,全区野生脊椎动物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大中型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居全国前列。其中藏羚羊、野牦牛数量、黑颈鹤越冬数量占整个种群数量的80%以上。现有野生动物中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25种,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34.5%,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滇金丝猴、孟加拉虎、野牦牛、藏羚、羚牛、黑颈鹤等45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80种;另有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

野生动植物保护成绩显著

众所周知,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规模野生动植物毁灭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滥食、滥捕野生动物首先就是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正牵动越来越多人的心,濒危野生动植物如若消失,对于生物发展和整个生态环境来讲是巨大损失。

拉萨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拉萨市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以野生植物为例,目前,在拉萨的维管束植物99科401属964种,其中,石松类与蕨类有9科14属21种;裸子植物3科5属8种;被子植物87科382属935种;有国家级保护植物2种,分别为三蕊草、山茛菪;自治区保护植物有3种,分别为左旋柳、四轮红景天、毛瓣绿绒蒿; CITES附录植物有13种,全部为兰科植物。

此外,随着拉萨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加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意识也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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