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改善生态与惠顾民生并举。按照昌都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把生态建设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林草资源和项目优势,组织农牧民群众参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增加收入,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赢目标。
——强化岗位管理促增收。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市林草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目标任务,聘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人口及低收入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岗位。2020年自治区下达昌都市岗位指标20.2万人,截至目前,共完成林草生态护林员选聘12.77万人,按年人均3500元兑现岗位工资,本年度可带动农牧民增收4.47亿元。
——落实政策补贴稳增收。一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人员18453人,按照履职情况兑现管护报酬,预计人年均增收1.1万元,年内可兑现管补偿资金1.98亿元。二是落实天保工程管护补助资金。配备农牧民天然林管护人员7651人,对天保工程区1914.7万亩天然林实行常年严格、有效管护,预计人均年增收1.25万元,年内可兑现管护补助9575万元。
——实施生态工程利增收。市林草局坚持把项目建设与精准扶贫、生态脱贫相结合,坚持生态建设与农牧民增收并举,吸纳有劳动力的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林草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草)、退耕还草、退牧还草、防沙治沙、营造林等工程建设,既修复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群众收入。一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年内已完成退耕还林9.02万亩,受益户数16968户计10432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147户计19762人,户均增收6845元,人均增收1113元。二是生态修复及城市周边造林绿化。截至目前,已聘请748名农牧民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6人,带动农牧民增收676余万元,人均增收9037元。
——实施林业产业助增收。为有效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按照自治区“不离乡不离土、能干会干”的相关要求,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经济林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等特色林业产业。一是大力开展经济林建设。2018-2020年,卡若区、察雅县、芒康县、贡觉县、江达县、八宿县、洛隆县、边坝县、丁青县、左贡县完成经济林基地建设34981.96亩。通过经济林基地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1287户6211人受益,带动农牧民增收2092.76万元,人均增收3360余元;二是积极开展苗圃建设。2018-2020年,卡若区、察雅县、芒康县、贡觉县、江达县、八宿县、洛隆县、边坝县、丁青县、类乌齐县建成扶贫苗圃13072亩。建档立卡群众423户1999人参与苗圃工程建设,带动农牧民增收840.93万元,人均增收4200余元。广大群众在参与林草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既增长了才干、得到了一技之长,又从中获得产业收入、工资收入与土地流转收入,实现了“富口袋与富脑袋”的双赢,让群众长久吃上了“生态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