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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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3-29 13:13:49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办护字〔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当前,我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内疫情呈点状、多样、无规律散发态势,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西尼罗河热等疫情在周边国家不断发生和蔓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疫病防控条件良莠不齐,防控难度不断加大。为切实做好今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的前沿哨卡和屏障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安排部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民生林业的基础保障手段,从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严密防范可能发生的野生动物疫情。

二、完善措施,确保工作高效开展。近期我局颁布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全面监测、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期,强化重点时期监测巡护,提高监测防控工作效率,确保监测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目前,正值春节来临和春季候鸟迁徙期,人员流动性大,与候鸟等野生动物接触的可能性增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认真做好野外巡护、信息报告和节假日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同时,要科学设置观测点和巡查路线,增加对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动物园(野生动物园)、花鸟市场等人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区域的巡护力量,加大巡查密度,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要加强对驯养繁殖场所的监测和隐患排查,指导落实消毒、免疫等卫生防疫措施。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活体鸟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隐患排查,并适时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三、强化宣教,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宣传科学防控的理念,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人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等高风险区域,要设置警示牌告知公众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要充分发挥群众、观鸟爱好者、摄影爱好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专职和兼职人员相携手、专业和业余力量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管理,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全面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能力和水平。驻各地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共同配合,确保各项监测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我局也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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