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例涉疫情防控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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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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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拉萨3月7日讯(记者 王杰学)5日上午,由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西藏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开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朱某由西安乘机抵达拉萨,同证人史某、严某某一同租住在拉萨市扎基路某单位退休基地。在自治区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朱某在居家隔离时,未佩戴口罩多次出入小区且不听劝告。2月8日,小区保安向社区民警反映情况,并请求处理。


2月9日16时许,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扎细派出所民警要求房东及保安一同前往被告人朱某住处开展防疫相关工作。期间,朱某多次对民警进行言语威胁,并砸坏小区保安室及周边财物,阻碍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2月10日,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扎细派出所决定对朱某行政拘留10日;2月20日,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拉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2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时,以威胁方式阻碍执行公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朱某拘役3个月。同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该案适用速裁程序,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法庭开庭宣判仅用时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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