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洛楸1号等26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青山3号等5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林木良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