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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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二)西藏自治区林木科学院

(三)西藏自治区林业规划调查研究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林业和草原局职责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单位级别为正厅级。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草原管理处、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森林公安局、荒漠化防治处(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西藏林业信息中心、天然林保护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产业中心、林改办)、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等。

其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地方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及荒漠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3个其中局机关,包括13;区林规院,包括 10个处室;林科院,包括 6个处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0736.21万元,预算支出为10736.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1.50万元,农林水支出8912.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7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11138.84万元减少了402.63万元,减少3.61%;较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90万元减少51.56万元,减少7.72%;较2019年节能环保支出333.28万元增加178.22万元,增长53.47%;较2019年农林水支出10137.66万元减少1225.17万元,减少12.08%。2020年增加两个项目卫生健康支出32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7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0736.2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1138.84万元相比减少402.63万元,减少3.61%。其中基本支出2020年为5690.42万元,与2019年5443.99万元相比增加了246.43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5045.79万元,与2019年5694.85万元相比减少了649.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3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0.42万元,占总预算的53.00%;项目支出5045.79万元,占总预算的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2.3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0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182.1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5.8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6.03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43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19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78.5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960.08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72.8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1438.12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370.2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技术推广与转化(项):345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645.61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32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34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109.20万元。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20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609.30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293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336.82万元。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826.36万元。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20万元。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371.87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569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7%;商品和服务支出66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

 

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60.02万元,其中办公费12.27万元、水费23.47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17.74万元、差旅费114.80万元、维修费6.57万元、会议费23.14万元、培训费18.1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2万元、取暖费50.80万元、工会经费42.39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公务通讯补贴42.7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5.45万元、其他费用168.29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6.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1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5.45万元。(车辆购置费为0元)与2019年124.02万元相比减少27.45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与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无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在年初预算中不予安排,按照部门需求再做申请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为10736.21万元,其中局机关为8684.52万元、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1382.22万元、林木科学研究院669.47万元。

2020年预算支出为10736.21万元,其中局机关为8684.52万元、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1382.22万元、林木科学研究院669.47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为1073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0736.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为10736.21万元,其中局机关为8684.52万元、林业规划调查研究院1382.22万元、林木科学院669.47万元。与2019年支出数11138.84万元相比减少402.63万元,减少3.6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中机关行政运行费用预算660.02万元,其中办公费12.27万元、水费23.47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17.74万元、差旅费114.80万元、维修费6.57万元、会议费23.14万元、培训费18.1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2万元、取暖费50.80万元、工会经费42.39万元、福利费1.10万元、公务通讯补贴42.7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85.45万元、其他费用168.29万元。

(二)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资金中安排了5个项目为政府统一性采购项目资金,一是林地变更调查555.61万元;二是生态公益林成效监测364万元;三是 2020年全区森林公安局金盾网线路租赁费76.7万元;四是森林防火信息系统运维项目137万元;五是自治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经费10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计 2635.1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 379.67万元、车辆价值 618.07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280.01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57.35万元。

(四)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有预算项目实现绩效全口经、全覆盖。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对每个项目根据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预算管理,使我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绩效目标表

    

(六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下载: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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