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2019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 山南网
  •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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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南网讯 近日,我市印发2019春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2019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方案要求,要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深入实施江北万亩义务植树和农牧民房前屋后义务植树,力争全市义务植树3.4万余亩、254万余株,确保三年验收期满后成活率不低于90%,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

  本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大力实施江北万亩义务植树,结合全市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组织乃东区、贡嘎县、扎囊县和市(中、区)直各单位干部职工、部队官兵、国企职工、适龄学生共计11175人,在江北集中力量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按照沙柳、柳树、杨树、榆树1:1:1:1比例进行种植,打造万亩义务植树造林基地,在江北规定区域内共种植82万余株,植树面积11176亩(含种草202亩)。

  要大力实施全域义务植树,各县(区)要围绕境内河流、公路和铁路沿线部署,充分考虑水源保障、土壤性质等因素,选择适宜区域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全县(区)干部职工义务植树,合力搭配树种、规格、密度,严把苗木质量关,保证区域用水,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完成义务植树82万余株,植树面积11148亩。

  要大力实施老百姓房前屋后义务植树,各县(区)坚持全民动员参与,加快实施“美丽示范”工程,提高城乡绿化率,除规划区外,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平均每户不少于10株(不少于5株经果林木、不少于5株乡土树种)的标准,组织农牧民群众在自家房前屋后开展义务植树,所需树苗由各县(区)提供。针对分散供养“五保户”及个别无劳力家庭,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联户长和党员进行义务植树,确保房前屋后义务植树达到90万株,植树面积12162亩。

  方案要求,各县(区)和市林业局要在2018年12月底做好义务植树区域选定、责任区划分等各项准备活动,2019年2月底前完成资金筹措、苗木筹备等工作,2019年3月初开始全面组织实施,4月底前完成义务植树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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