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好扶贫搬迁向城镇聚集和向生产资料 富裕、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区聚集的关系——五论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做好我区经济工作

  • 西藏日报
  •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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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处理好扶贫搬迁向城镇聚集和向生产资料 富裕、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区聚集的关系——五论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根本方法做好我区经济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是实现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搬迁安置要同发展产业、安排就业紧密结合,让搬迁群众能住下、可就业、可发展”。

  西藏是全国唯一一个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的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全区有26.6万贫困人口居住在高海拔地区和深山峡谷地带,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基础条件薄弱,“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解决好这部分地区群众的脱贫难题,直接关系到我区能否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自治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因贫施策、精准发力,提出“正确处理扶贫搬迁向城镇聚集和向生产资料富裕、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区聚集的关系”,探索出一条通过易地搬迁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可行道路。

  有实招方能有实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安排易地扶贫搬迁24.2万人,产业扶贫受益群众超过24万人,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4.85万人脱贫。实践证明,正确处理好扶贫搬迁向城镇聚集和向生产资料富裕、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区聚集的关系,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找准穷根、对症下药,在“挪穷窝”“拔穷根”的同时“换穷业”“种富根”,补齐了精准扶贫短板,有效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脱贫攻坚见真章、见实效。

  入之愈深,其进愈难。扶贫搬迁,为的是让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地方的老百姓通过搬迁过上美好的生活。要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把高海拔地区、昌都“三岩”片区等特殊区域建档立卡的贫困群众搬出来,解决好“搬迁谁”的问题;要按照“五级书记”抓脱贫的总体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夯实脱贫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好“谁来搬”的问题;要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容纳和产业支撑能力,依托交通干线、水利工程、园区景区、河谷地带、边境一线,科学论证、科学选址、科学规划,解决好“怎么搬”的问题;要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逐户落实就业资源和脱贫措施,实现劳动力在城镇充分就业,解决好“如何富”的问题;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解决好“怎样富”的问题。

  扶贫搬迁不是简单的人口空间转移,而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切实让农牧区美起来、农牧业强起来、农牧民富起来。要坚持系统推进、精准施策,抓住工作重点、明确着力要点,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解决好搬迁群众户籍、就医、就学、社保等问题,切实提高迁入地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要聚焦培育内生动力,因人因户落实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后续帮扶措施,解决好搬迁群众的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问题,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的质量和水平。

  上下同心,其利断金。正确处理好扶贫搬迁向城镇聚集和向生产资料富裕、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地区聚集的关系,既要动员各方资源特别是援藏工作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更要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用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帮助群众理清思路、坚定信心,激发群众感恩奋进、主动作为,引导群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过上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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