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然保护区总面积逾41万平方公里

  • 西藏商报
  •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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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以“全面解读《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白皮书发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大厅举行。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社科院、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对白皮书进行了政策解读。


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

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税燕萍介绍,截至目前,我区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总面积达到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初步形成了包含生态功能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各类湿地保护区等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生态保护网络体系。

我区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不断强化体制建设,不断强化措施手段,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重点污染源、重大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遏制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情况发生,确保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为坚持源头严防,我区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生态环境关,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量和污染排放量,严禁引进落后产能,严禁“三高”项目进入我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以矿产、水电、旅游等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点污染源企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类园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定期巡查、重点督查、专案督办等方式,严格监督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环保约谈、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关闭停产、移送司法等严厉措施,全面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断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倒逼地方和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下一步,全区将继续不断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督察体系,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基本构建

我区向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关于着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基本形成了西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在生态保育方面,实施了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和“两江四河”流域绿化工程等,湿地退化态势总体遏制,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好转,珍稀濒危物种种群不断恢复和扩大,生物栖息地不断改善。

在绿色产业方面,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发展清洁能源、旅游、文化、特色食品、天然饮用水以及交通运输、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服务等绿色低碳经济,拉萨2016年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培育特色品牌,加快特色农牧产业发展;建成多个中型水电站,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构建了以水电、太阳能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我区森林面积增加19万公顷

我区林业坚持把改善生态作为根本方向,截至目前,全区林业系统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处,面积3720.23万公顷。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为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奠定了基础。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宗嘎介绍,在最近一个监测期,我区森林面积增加19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2047万立方米;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36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3.5万公顷;修复湿地上万公顷,森林面积和蓄积持续“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逆转”,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基本保持原生状态。通过不断加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等,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明显。在我区越冬的黑颈鹤约8000只,占全球黑颈鹤数量的80%左右;藏羚羊已由原来的5-7万只,恢复到目前的20万只以上;野牦牛也已达到1万只;国际上认为早已灭绝的西藏马鹿,1995年在桑日县被重新发现,现已达300多只。

同时,推进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不断提升了我区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记者 韩海兰 实习记者 丹增朗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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