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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9日晚8时,拉萨市林业局接到拉萨市布达拉宫广场派出所来电反映,在布达拉宫广场派出所院内发现一只受伤鸟类,拉萨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处理。经鉴定,该鸟类实为野生猎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检查,该猎隼精神不振,无其他受伤部位,我局工作人员给它喂水、喂食,观察和静养一晚。目前,该猎隼体力恢复,状况较好,已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