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高我区各级林业部门领导干部和林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4月26-27日,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会在拉萨召开。会议邀请了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浙江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和发展处、湖南省平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的领导和专家莅临指导,区林业厅厅长云丹同志、副厅长汪秀根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各地市、各县(区)林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黄东同志对《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做了政策解读,浙江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和发展处处长吴晓平同志介绍了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区开展下一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王俊中同志对自治区政府、区林业厅和我区各级林业部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视表示感谢。强调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央、西藏自治区文件精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要求上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农牧民增收和生态保护两大基本目标,实现农牧民“要我种树”到“我要种树”的思想转变,带动林业产业发展,巩固西藏生态屏障地位。
区林业厅厅长云丹同志提出,要做好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现有林地除外,2017年1月1日后新增集体林地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是宣传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力度,让群众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加群众造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积极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是做好培训。参会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结束后要立即向当地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培训情况,积极展开本级培训。四是制定本级实施细则。结合林业工作的时效性,抓紧编制本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尽快推动改革工作。五是成立林农合作社。原则上每一个参与改革的主体村庄成立一个林农合作社,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平等享有改革红利,共同致富。六是深入学习相关政策。充分结合自治区已经或即将下发的利好政策,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云丹厅长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战略角度、长远角度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林业工作考核办法当中,担起责任积极推动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形式多样,确保林区稳定,释放林地生产潜力、推动绿色增长、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证改革确有成效。(摄影:格桑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