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关于区党委巡视一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厅办公室
  •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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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区党委巡视一组对自治区林业厅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视。2016年3月28日,区党委巡视一组向自治区林业厅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3月28日巡视一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客观、深刻中肯,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准确到位,完全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对林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完全切合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为我们找出了问题根源,指明了努力方向,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整改、推进林业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明确党组是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同志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负责,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次成甲措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厅长云丹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林豫和副巡视员、政工人事处处长徐跃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厅长田建文、索朗旺堆、宗嘎、李达4位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力量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厅领导分工负责,各处室、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措施,分解任务

  厅党组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从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及措施、整改情况公开、整改要求4个方面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巡视一组反馈的9个方面具体问题和7条意见建议,梳理细化分解为47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一项一项列出问题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一对号入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协办部门及人员和整改时限、工作要求,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问题不解决绝不放手。

  (四)健全制度,注重长效

  厅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林业工作实际,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管根本、管长远,科学、实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巡视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促进林业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成为促进林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厅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严字当头,真抓实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强有力的监督指导下,我厅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6年8月31日,细化的47条整改措施中的41条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落实率为87.23%。同时修订了20条规章制度并编印成《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巡视整改资料汇编》。

  (一)关于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已听取班子成员专题汇报2次。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廉政谈话制度》《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守则》;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党组与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党组书记次成甲措同志单独约谈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7人次,与纪检组长郭林豫同志一起,对厅所属1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3.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级领导干部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推荐提名开始驻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确保选人用人公开、公正、透明。

  4.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已2次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任务,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聚焦在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查处上,并在工作经费安排、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驻区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检查林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从今年开始,将同相关部门一起深入地(市)县(区)专项督查林业工程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每年深入地(市)县(区)调查了解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林业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2.开展专项稽查。厅领导带队,计财处、造林处有关人员组成稽查工作组,深入到相关地(市)、县(区),就“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林业工程项目进行了稽查,形成稽查报告。

  3.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考勤制度》,驻厅纪检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纪律的通知》,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严格请假、考勤、签到等日常工作制度。成立了纪检组、办公室、政工人事处组成的区林业厅督导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执行维稳值班、在岗情况、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4.严肃问责。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纪委驻区林业厅纪检组关于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实施办法》,发现领导不力、管理不严而导致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驻厅纪检部门将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和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充分听取和采纳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健全“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工作机制。

  2.修改了《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规则》《中共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党组成员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始终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制,健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四)关于党组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党纪党规牢记于心。

  2.抓作风。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深化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受理,周到服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纠建并举,狠抓行风建设。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首受首问承办责任制》,做到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认真听取群众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在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中,党组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式,于6月3日在拉萨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同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及时督办,各相关处室认真答复,圆满完成了32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8%。

  (五)关于车辆超编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我厅现有车辆编制情况及车辆超标超编问题。同时向财政厅上报《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机关超编超标车辆上交请示》和《自治区林业厅关于上交超编超标车辆的函》,按财政厅批复要求已办完相关手续。

  2.对超标车辆,因车况较差、行程超过35万公里、车龄老化,基本达到报废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车辆使用情况逐步申请报废处理。

  3.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再超编超标配备车辆。

  (六)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截止8月底,我厅干部参加各类培训92人次。

  2.今年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内设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轮岗。

  3.将部分人员从企业分流到后勤服务中心的食堂工作;其余3名同志安置在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

  (七)关于违反财务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改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干部职工休假、出差,车辆维修及油料报销等。同时修改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闲置和长期挂账资金进行了归类清理,按各类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进行了冲账、支付和对冲,对以往各工程应付未付资金进行了拨付。 

  2.每年对地(市)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稽查,建立长效的林业项目稽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林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厅领导带队,计财、造林等处室参与,已对有关地(市)“十二五”实施林业项目进行了检查、稽查。

  3.严格财务规定。每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的支付须经厅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公务接待规定;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将厅机关原食堂账户和厅机关原工会账户注销,将厅机关商品房出租收入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上交财政,对厅机关在职干部职工2013年维稳值班费进行了追缴,近期将一次性上缴财政。

  (八)关于对专项资金缺乏应有的管理监督方面的整改情况

  1.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工程项目审查(评审)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林业工程项目稽查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2.督促各地(市)林业局于10月底前完成公益林管护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报告,拟于11-12月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按比例抽查部分地(市)、县(区),根据抽查结果形成自治区公益林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使该项工作成为常态。

  3.下发通知要求各工程实施县规范资金使用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工程实施县已建立天保资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委托审计事务所对2011-2015年天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派专人就工程区三县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已完成督导报告。

  4.工程区相关地(市)县完成自查工作,提交了自查报告;自治区级复查工作于5月5-22日完成外业工作,历时18天,提交了复查报告,并针对提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国家级核查工作已完成外业工作。

  5.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营造林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造林绿化各个环节,并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造林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会同财政厅修订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使其更适应当前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的需要,更利于我区公益林管护工作。同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方案》初稿,尽快落实基层林业部门的森林公共管护经费。

  6.已修改了藏汉双语管护合同(A、B),同时完善了工程区三县森林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面积、四至界限,将森林管护责任及造林地的管理落实到山头、地块、林班、小班,落实到人头。委托自治区林规院开展2016年全区生态公益林监测工作,待《监测报告》提交后,下步再补充完善《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

  7.工程区三县已完善森林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面积、四至界限,将森林管护责任及造林地的管理落实到山头、地块、林班、小班,落实到人头。

  (九)关于出租房门面酒店承包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责成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与承包方沟通,规范了原承包合同相关内容。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经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并开展法律咨询,与酒店法人多次协商,确定将租金从2017年开始每年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长。

  三、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好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事项,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抓下去,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制定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符合林业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距,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促行风,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及时通报,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严格按照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在整改情况报告上报7日内,按规定通过西藏林业门户网站、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离退休职工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主动向党内和社会公开通报巡视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91-6828817

  邮    箱:tibetforestr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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