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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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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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5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问题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www.xzly.gov.cn)下载。如果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林业厅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2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6834932)。

  一、基本情况

  2015年,自治区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发展。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严格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审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工作程序。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审查程序和职责。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结合自治区林业厅工作实际,完善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监督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的向社会公开,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自治区林业厅坚持把“西藏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要求,开设和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页和“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标题栏目。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检索查找所关注的林业信息,按规定时限及时上载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治区林业厅通过门户网站“西藏林业信息网”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厅的政府信息。

  自治区林业厅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截止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在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00余条,图片600余幅,点击量达18万次;在各大媒体新闻播出和刊登1880余条新闻和8条专题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对接到的电话咨询进行了认真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自治区林业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度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主要问题

  2015年度自治区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们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进社会热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关系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受理,依法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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