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指导中心)

  • 本站原创
  • 本站编辑
  • 2016/03/16

【字体

一、规格为正县级

二、主要职责:负责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的方案编制、管理等工作;受委托,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发展改革相关工作。承办自治区林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编制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联系电话:0891-6830802

上一篇: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 下一篇: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