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藏纪委[2015]107号)要求,厅纪检组及时沟通协调厅党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以区林业厅党组名义,起草了《区林业厅党组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藏林党字[2015]71号)下发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从四个方面强化了2016年元旦春节藏历年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工作责任。一是强化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满意的重要抓手。当前,要充分认识不正之风根源还未除,“四风”问题日趋隐蔽化、防反弹任务日益繁重等形势,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必须紧盯“三大”节日,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纠正“四风”工作;二是强化班子带头履责理念。林业厅各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纠正“四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责任,深入实地检查贯彻执行纠正“四风”情况,分析研究治理“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根源,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三是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识。1、重申纪律要求: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要组织所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娱乐消费,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严禁借节日跑官要官、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或企业)等纪律要求,切实使“十个严禁”成为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刻在心上,记在脑里,落实在行动上。2、进一步学习贯彻两项党内法规。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远离违反纪律红线。3、维护纪律权威。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选择适当时段(节前、节中、节后),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中央和自治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形成强大震慑,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让违纪违规者止步,让履责不力者警醒,切实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使其挺起来、严起来。四、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林业厅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深入到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精神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发现不提醒、不警示、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督促的,将严肃追究班子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报: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二室,区纪委办公厅、区纪委监察综合室
送:本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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