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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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林草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集体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全区林草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我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始终坚持理论学习,认真抓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2024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4,组织县处级党员干部学习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1次,邀请辅导老师宣讲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1

    (二)完善林草制度体系。一是2024年初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其中党内法规专题学习7次;召开局长办公会9次,其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4次,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理论和基本方式融入和贯穿到全区林草系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学习的重点内容。二是根据《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年-2027年)》要求,2024年,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与市场价值同步的野生动物致害动态补偿机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修订了《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标准》并印发,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四是按照2024年4月2日王君正书记主持召开的自治区总林长会议精神和《西藏自治区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安排,举办了西藏自治区2024年林长制暨森林资源管理专题培训班。五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4号),起草并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是围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政策技术要点和加快推进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提供行动支撑的目标,正稳步推进《西藏自治区林草碳汇项目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等林草碳汇政策制度的研究编制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林草部门职能。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进行2024年动态调整,我局共有权责清单37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二是对我局纳入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综窗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共进驻25项,继续贯彻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派驻首席代表,及时发布进驻大厅事项公告。三是积极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林草地用地保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办理手续。截至目前,累计办理涉林涉草涉自然保护区的行政许可共计3500宗,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2024年组织9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全局在岗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共计48人。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制定公布实施林草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西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并公布实施林草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是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行政执法领域一系列基础性制定落实落地,2024年12月17日,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林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成由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局公职律师相结合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工作意见建议。在开展相关督查执法行动过程中统一司法标准和程序。2023年,我区森林督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案件整改完成率达96.97%;积极推进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工作,指导督促县(区)开展2023年草原变化图斑自查工作,截至目前,自查进度达98.99%;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拉萨海关开展“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总结深化阶段;组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家单位,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风行动2024”,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国家林草局相关单位开展2024年西藏造林苗木质量检查工作,完成拉萨、山南2市4县(区)20余苗批的抽检。通过督查、核查以及各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全区林草资源安全,及时有效依法惩治破坏林草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举措,组织召开全区林草重点工作暨森林草原防火部署会议,深入分析形势,印发《关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藏森防指办〔2023〕46号),重点安排秋冬季森林草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包片蹲点工作,下派工作组赴7地(市)重点林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指导工作,完成4轮包片蹲点任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120个。扎实开展火灾重大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问题隐患522个,并全部完成整改。

    (五)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一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林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林草“八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及时制发年度法治建设方案。二是以学代宣推进普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集体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制定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全体干部职工定期学法制度,完善林草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以专题讲座、线上答题等各类方式推进领导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治专题课共8次。同时,举办林长制暨森林资源管理等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制定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林草系统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把握节点推进普法,“宪法宣传月”“草原宣传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林草系统主题普法活动,在重要地段设置1200余处宣传牌和旗帜,组织宣传教育活动1280余场次,播放宣传片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余份,发送警示短信800余万条。不断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短信等平台开展林草法治宣传,让“指尖上的普法”释放出更大效能。以考促学以考普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中国普法”“法治西藏”“西藏禁毒”微信公众号,组织参加线上答题8次。五是续开展林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关于做好2024年林草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通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意识,引导群众合法运用知识产权,营造社会共同抵制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新品种权的舆论氛围。

    (六)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流程。  深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提高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全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和涉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核审批效率和质量一是2022年5月开始先后将涉及林地、草地、自治区保护地区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市级林草部门实施,2024年共办理委托事项4950件。同时,对委托后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指导解决审核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确认,我局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办理行政许可375,坚持能够网办的一律网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要求不够严格。平时工作中,虽然重视法治人才的培养,但对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没有明确要求,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够,法治素养有待持续提升。二是对丰富普法工作形式的重视程度不足。对普法工作满足于开展数量足够即可,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宣传形式和手段较为单一,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的作用。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不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和党支部学习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继续完善林草制度建设根据自治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结合立法需求,积极加快推进《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修订工作。同时,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

    (三)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审核把关,切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四)充分发挥普法效用。更加全面重视自身普法职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谋划,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深入融合,最大程度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扩展普法的内容和方式,凝聚共同保护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

    特此报告。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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