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度单位预算

  •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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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

 

 

 

2024年 2月 4日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领导。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单位级别为正厅级。

其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地方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及荒漠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和自治区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局机关1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林长办工作处)、草原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荒漠化防治处(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火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公务员编制10个处室及4个事业编制处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办公室、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自治区林业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13932.36万元。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32.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4.74万元,农林水支出1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11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3932.36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预算收入10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393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1.5万元,占33.60%;项目支出9250.86万元,占66.4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32.36万元。同比2023年度10712.32万元增加322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数增加,将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一并列入年初预算。其中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4.74万元,农林水支出1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32.36万元。同比2023年度10712.32万元增加322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较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数增加,将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一并列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32.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0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45%;卫生健康支出246.1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77%;节能环保支出94.7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68%;农林水支出12791.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91.81%;住房保障支出319.1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5.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08.45万元增加16.62万元,增长4.07%。主要是新增人员相关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56.01万元,2023年年初无相关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96.67万元增加7.87万元,增加4.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0.37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3.02%。

5、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94.7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79.8万元增加14.94万元,增加18.72%。主要是2024年度相关项目资金较2023年有所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3744.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627.47万元增加117.21万元,增长3.23%。主要是新增人员相关经费有所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114.8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04万元减少289.19万元,减少71.58%。主要是2023年包含周转房维修及办公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2024年预算数为1130.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19万元增加911.5万元,增加416.21%。主要是2024年度新增相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2024年预算数为1894.2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0万元增加1794.24万元,主要是2024年度新增相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2024年预算数为476万元,2023年无该科目预算,主要是2024年度新增相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6.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05万元减少308.85万元,减少61.16%。因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2024年预算数为978.6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20万元增加758.62万元,增加344.83%。主要是2024年度新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麝类资源专项调查、越冬水鸟同步监测项目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 2024年预算数为832.4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99万元增加733.43万元。因2024年度新增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荒漠化和沙化年度监测项目。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项): 2024年预算数为53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80.4万元增加152.6万元,增加40.12%。主要是2023年度信息化运维项目资金为当年度年底两个月运维费,2024年申请了全年运维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2024年预算数为305.4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85万元增加220.46万元。因2024年度申请森林防火隐患排查经费以及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经费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 2024年预算数为2405.4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784万元增加1621.41万元,主要为2024年度新增相关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 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0万元减少90万元,减少90%。因2024年度预算项目数资金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2024年预算数为170万元,2023年无此科目预算项目,故同比增加100%。因2024年度新增拉萨南北山造林对原生植物群落的影响研究、拉萨南北山困难立地生态恢复及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4年预算数为319.1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08.1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长3.57%。主要是新增人员相关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1.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6.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54.6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7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136.57万元增加84.44万元,增加61.83%,主要原因是林草工作涵盖全区7地(市)74个县(市、区),林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公务用车油料费资金大;办公车辆严重老化造成车辆维修支出资金较大,并且2023年度出现公车运行维护费出现资金缺口,进行了年中追加。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2024年除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外,在各处室项目资金中申报了相关公车运行维护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随各业务处室出差期间产生的油料费以及维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局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8.8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97.78万元增加31.06万元,增长6.24 %。包括办公费3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9.32万元、差旅费75万元、维修费3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福利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2万元、工会经费53.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767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资金合计7451.6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资金合计218.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局机关资产账务系统登记车辆 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其中3辆为车辆已移交至区公安厅,资产账暂挂至局机关)、其他用车16辆(主要为领导干部用车、区内出差人员配备车辆以及其他临时办公人员接送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1个,资金13932.3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346万元,地方资金8586.36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主要是林草生态综合监测425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5.94%。

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每个项目根据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预算管理,使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下载: 区l林木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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