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
审批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
各地(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加强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审核审批内容,
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草规〔2020〕2号)《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通告》(2022年12月16日)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2.草原征占用项目明细表
3.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4.草原植被恢复费缴款通知单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