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 西藏日报
  •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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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宣传国家、自治区的湿地保护政策,自治区林草局、拉萨市林草局工作人员和拉鲁湿地管理人员身着志愿者服装、手持工具,来到拉萨市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沿着步道捡拾垃圾,并向市民发放《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法宣传月倡议书》。

据悉,湿地保护法把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的做法经验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突出了湿地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加重了处罚力度,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林草系统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特别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自治区林草局号召全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并发出争当保护湿地先行者、守护者、监督者、宣传者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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