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专员办(国家濒管办北京办事处)与天津新港海关签署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监管联系配合办法,明确形成部门合力,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双方将结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开展口岸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互相支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共同建立查获违法违规进出境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样品展示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开展检验鉴定信息协作;强化快速通关监管业务协作,为企业通关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进出口环节实施对濒危物种禁限管理是海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而在口岸执法过程中,濒危物种的认定是做好濒危物种禁限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企业最为关注、对口岸通关影响度最大的问题。尤其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不振、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企业出口“用箱难、订舱难” 情况下,国家林草局北京专员办与天津新港海关建立业务联系配合机制,将有效破解因濒危物种认定不及时而导致的企业经营和出口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