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湿地 有法可依

  • 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处
  •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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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法宣传月倡议书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被人们称为“生命的摇篮”“地球之肾”。西藏独特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湿地生态系统,被誉为“中华水塔”“江河之源”。保护好西藏高原湿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轨道。为此,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号召全区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并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保护湿地的先行者。积极参加湿地保护活动,走进自然,认识湿地,了解湿地,自觉爱护湿地里的每一种生物、珍惜每一寸水土,提高湿地保护意识。

二、争当保护湿地的守护者。自觉做到不在湿地内倾倒垃圾、破坏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不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不破坏湿地生态资源,悉心保护湿地。积极投入到湿地保护的行动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珍贵的湿地资源。

三、争当保护湿地的监督者。积极主动参与到保护湿地的监督中来,做湿地保护的卫士,积极举报、制止一切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做保护湿地的监督者。

四、争当保护湿地的宣传者。积极学习并向身边的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普及保护湿地的绿色理念,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引导身边的人自觉加入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

保护湿地,人人有责。湿地不仅是绿色资源,更是生态屏障,保护湿地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湿地,不仅是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一个栖息的家园,更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湿地资源,共绘西藏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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