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 局生态处
  • 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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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国绿化评选表彰初审工作。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初审结果意见,确定我区正式推荐对象为:先进集体6个,劳动模范4名,先进工作者3名。现将拟正式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6个)

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

西藏自治区林木科学研究院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林业和草原局

昌都市国有林场

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劳动模范(4名)

杨 德 康(藏族)  西藏自治区林木科学研究院工人

努嘎扎西(藏族)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工人

泽丁巴觉(藏族)  昌都市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朝    加(藏族)  那曲市巴青县扶贫苗圃技术顾问

三、先进工作者(3名)

格桑巴珍(藏族)  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次    仁(藏族)  日喀则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郑 思 良(汉族)  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自治区林草局及相关部门反映。反映异议情况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利调查核实和反馈。

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0891-6899563(兼传真)

区林草局机关纪委   0891-6835283

区林草局生态修复处 0891-6826443(兼传真)   




西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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