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工作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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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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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3-04 10:45:43 


    2014年,全区林业工作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立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西藏”的林业发展总体要求,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林业建设落实投资18亿多元,带动农牧民增收约9亿元,实现林业系统生产总值22亿元。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24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9.2%;在拉萨等5地(市)实施封沙育草等防沙治沙项目共4.12万公顷并落实投资1.2亿元。落实天保工程中央预算类投资320万元,财政专项投资9611万元。完成全区74个县(市、区)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的审定工作并正式公布,西藏这十年森林面积增加159.02万公顷、森林活立木蓄积增加1.9亿立方米;办理占用征收林地项目41宗,占用征收林地面积338.96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610.73万元。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0多个,到位资金2.32亿元。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总数同比下降39%,全区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有效控制了南木林县仁堆乡发生的岩羊不明死亡和尼玛县藏羚羊死亡疫情,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45.04万亩且防治率达到86%。建成了覆盖自治区、地区、县的三级防火网络和林业厅数据中心,实现了自治区、地区、县三级防火指挥机构的视频会议、协调指挥和日常防火工作的信息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林科院、东北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引进优良品种50多个。开展了《我们与藏羚羊》大型科考直播系列报道, 4个村获选“全国生态文化村”,上报林业信息230多条,报送数量和采用率都好于去年,在区直机关中排名靠前,在国家林业局通报的全国39个单位中排列第9名。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造林绿化。

    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就全区义务植树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区植树造林工作。2014年4月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区党委副书记吴英杰,自治区分管副主席边巴扎西等自治区领导与拉萨市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少先队员一起到拉萨市拉萨河南岸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陈全国书记在植树间隙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林业工作作出“五个要”的指示,即:一要强化生态意识,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对加强高原生态屏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全社会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努力让雪域高原的山更美、水更清、草更绿、树更多;二要坚持全民动手,领导干部带头,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地把植树造林坚持下去;三要实施工程造林,组织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大力实施“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四要搞好结合互动,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生态与生产、兴林与富民的关系,把植义务树与纪念树结合起来,把绿化林与经济林结合起来,把一般树木与常绿树种结合起来,提升绿化的水平和质量;五要加强林业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成活率,同时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夯实造林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地(市)主要领导参加本地组织的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为各地(市)开展义务植树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是积极申报和实施林业项目,坚持大工程带动林业大发展。

    林业重点工程是新时期承载林业建设任务、体现生态民生林业功能和作用的载体。2014年,我们狠抓各类林业项目可研、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申报林业固定资产中央投资项目和预算内建设项目等计划;编制了《西藏“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规划》、《“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总体思路》等,以规划促项目,以项目促发展;2014年落实投资18亿多元,确保了我区防护林、巩固退耕还林、色林错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8个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行资源林政管理依法行政。

    改革是推进林业发展的动力之源,能有效地激发林业的内在活力。2014年,我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创新管护模式,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组建公益林专业管护队伍,研究确定我区拉萨市林周县等19个县为公益林专业管护试点县,每县试点建立一支公益林专业管护队伍,每支队伍由5名专业管护员组成;依法依规保护林地,坚持不以牺牲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从2014年11月13日开始,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对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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