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 专班组
  •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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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文件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决定2021312月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级林长重点工作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一)自治区林草局统一组织专项行动。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     自治区林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建文自治区林草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伦珠次仁 自治区林草局二级巡视员

 员:李瑞琦自治区林草局资源处一级调研员

熊艳阳自治区林草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江永贵自治区林草局天保办主任

扎西多吉 自治区林草局保护地处处长

次仁朗杰 自治区林草局信息中心主任

普布顿珠 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院长   

闫桓功拉萨市林草局局长

    日喀则市林草局局长

桑旦罗布 山南市林草局局长

董贵军林芝市林草局局长

格桑巴珍 昌都市林草局局长

达瓦次仁 那曲市林草局局长

苗玉彬阿里地区林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处,负责日常工作,专项行动督导,督查督办重点案件。

(二)各地(市)林草局对本区域专项行动负责。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重要工作和情况要及时向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为加强工作衔接,各地(市)林草局要明确一名科级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 自治区林草局印发行动通知,部署专项行动,组织宣传工作。组织本区域卫星影像判读,充分利用历年森林督查成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建立201311日以来全部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我局举报电话为0891-6839010。各地(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也应公布举报电话。

2. 各地(市)林草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林草局要求,做好对接联络工作,审核把关查处材料和督促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整改进度等工作,检查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解决困难,每月底工作进展上报自治区林草局。

3.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林草局要求,完成变化图斑的现地自查,数据更新和成果上报工作,重点对未批先建、乱砍滥伐、超范围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核查责任单位使用林草地资源的手续办理和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对毁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纳入林草资源监管服务分级巡查工作内容,每月将巡查自查情况上报地(市)林草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1. 自治区林草局组织各地(市)林草局对疑似问题线索、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逐一开展现地核实并建立台账,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自治区林草局将于8月底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和典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 各地(市)、县(区)林草局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对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3. 自治区林草局于9月底前将全区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案件查处情况等报送国家林草局资源司,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成都专员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院。

(三)重点整治阶段(9—10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

1. 自治区林草局对全部案件开展督查督办,责成各地(市)、县(区)林草局将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 自治区林草局将根据行动进展随机组织抽查工作,适时进行重点督导。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打击不力、问题严重地区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10—12月)

各地(市)林草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上报自治区林草局,自治区林草局于10月底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家林草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各地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要积极建立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公益林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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