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路摸索新经验 强保障推进生态文明

  • 中国西藏新闻网
  •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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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新路摸索新经验 强保障推进生态文明

—国内专家学者谈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立法保障

大美西藏是林的世界、花的海洋、江的源头、云的故乡、梦的天堂。西藏自治区全面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值得高度关注……这是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西藏生态环境的普遍印象。

“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尤其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实践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对西藏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评价。

把西藏生态保护置于国家战略高度,通过加强立法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给参加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的领导专家学者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立法保障的生动实践,亦获得大家颇多赞赏。

西藏实践探索了难能可贵的经验

“首先应该肯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立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仅为西藏也为我们国家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探索了经验,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李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

在他看来,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保障做得好,率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应用到立法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  西藏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富有地方特色的法规,组织起草《西藏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条例》(征求意见稿)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举措,为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世界生态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李飞希望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进一步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立法精细化,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保驾护航。

“《西藏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草案政治站位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条文,展现了西藏生态环境的重要地位。立法系统集成、整体推进,综合运用了国家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森林、草原、湖泊、野生动物保护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西藏乃至全国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立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在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上提出自己的看法。

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加强生态文明立法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中华水塔”“地球第三极”。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体,西藏境内江河纵横、湖泊密布,被誉为“亚洲水塔”,是我国以及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感应器”,珍稀野生动物的天然栖息地和高原物种基因库,对全球气候具有重要影响,需要加强立法保障推进美丽西藏建设。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程立峰认为,《西藏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条例》(征求意见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用严格的制度,将生态文明制度法治化,赋予了制度实施的强制力,同时对青藏科考、应对气候变化、冰川保护、推进珠峰-羌塘为核心的国家公园建设作出规定,体现了立法的西藏特色。

中科院院士孙鸿烈认为,西藏各族人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西藏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生态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各生态环境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把握生态环境的特性,顺应自然属性、尊重自然规律,结合西藏实际,将科学精神融入立法过程。

中科院院士郑度也认为,西藏要在已有的生态立法的基础上再推进,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注重区域差异,做好规划调研,秉承科学精神,尊重自然规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体现地方特色,走出一条新路。

践行总书记指示创造更多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地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肖怀远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对于圆满完成新时期党中央赋予西藏重大战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立法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对照国家相关标准,注重总结经验,深入贯彻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出高质量、高标准的地方性法规,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西藏工作的四件大事之一,积极作为、努力行动。

与会专家学者也对西藏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寄予了厚望,“希望西藏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立法上实现突破,率先取得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多名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学者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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