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黑颈鹤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走笔:鹤舞高原景常在

  • 中国西藏新闻网
  •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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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黑颈鹤保护区属于雅江中游河谷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拉萨河支流澎波河流域,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南部河谷地带,该区域也是林周县的主要粮食产区,面积达198平方公里。每年10月底至11月初,迁飞到林周县越冬栖息的黑颈鹤数量在1500只左右,是雅江中游河谷地区黑颈鹤分布数量最为集中的保护区。


近年来,林周县高度重视和关注保护区的管理与建设,坚持以“长远建设、永久保护”为目标,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控建设活动,切实减少人类活动对保护区的影响,积极营造生态环境和谐的黑颈鹤自然栖息地。林周县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建立于1993年,2003年被设立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林周县南部的五乡一镇,区域内除黑颈鹤外还有斑头雁、赤麻鸭、白唇鹿等野生动物。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护区的宣传和保护管理工作,林周县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黑颈鹤种群的夜宿、觅食场所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保护效果明显,至今未发生非法捕杀、出售黑颈鹤、越冬候鸟的违法行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逐步形成了林周县林业局主要管理,保护区周围群众参与式保护的模式。


针对保护区周围群众冬翻耕地影响黑颈鹤食源的问题,林周县林业局每年都会组织林业干部和职工深入各乡,走家串户开展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的意识,要求群众在不影响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耕地冬翻,确保黑颈鹤充足的食源,黑颈鹤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为注重管理实效,切实达到保护目的。林周县结合实际,根据黑颈鹤种群数量和栖息分布面广的特点,针对保护区的不同类型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保护区范围内涉及的各乡镇、村(居),分别制定了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把保护工作列入规章制度中。规定保护区域内的群众在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带有污染性的物质,特别是在冬季播种季节禁止使用农药,切实保障越冬黑颈鹤的安全。


林周县黑颈鹤觅食区点多面广,在秋冬季节有充足的残留青稞和小麦供黑颈鹤觅食,但初春后期,黑颈鹤觅食较为困难。为满足该阶段黑颈鹤的食物需求,林周县每年在这一季节不定期组织群众定点定时投食,确保林周县越冬黑颈鹤的数量稳中有升和种群的健康发展。今年该县购置了20000斤青稞用于对黑颈鹤的投食补饲。


同时,林周县林业和草原局每年聘用9名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3名野生动物监测员(属护林员)对林周县黑颈鹤、斑头雁、赤麻鸭等野生动物进行监测和巡逻。护林员还兼职野生动物巡护员,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进行巡护,严禁捕食、销售野生动物,巡护员、监测员、护林员发现野生动物尸体或飞走困难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县林业和草原局,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投食,以更好地保护黑颈鹤。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把林周县打造成野生动物的人间天堂,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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