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2-02 15:47:14
近日,昌都地区林业局结合近年来在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积累的丰富经验,在我区率先编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补偿范围、调查评估、申报监督、兑现规定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是对《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全面补充和诠释,使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随着该《实施细则》的深入贯彻落实,将使昌都地区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这一惠民政策更加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受损群众利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