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30日,我区林草主管部门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美丽西藏”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各地(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昌都市林草局联合卡若区林草局在茶马广场开展了草原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草原执法手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资料。
日喀则市各级林草部门多措并举,现场主要宣传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次宣传活动参与群众共计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达到了预期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公民依法保护草原的自觉性,营造了全社会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对于草原高质量发展和草原生态保护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