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 中国绿色时报
  •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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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时报2月24日报道(记者 马雨晶)  西藏自治区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有效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管控非法捕杀、销售为重点,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寄递、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将人工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面封闭隔离人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严禁网络交易平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酒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展演活动,关闭野生动物园、野生动物展览场所,对野生动物实施隔离;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非生产性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源头监管和市场监管。林草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护巡查力度,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摸底核查,强化野生动物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森林公安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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