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2018年,我区农牧民群众通过生态护林、参与林业资源管护以及生态建设等渠道,实现增收约25亿元。
据了解,2018年,我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停伐补助资金4.5亿元;加强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办理各项使用林地项目171件;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程,完成造林112万亩;持续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森林抚育34万亩、造林补贴任务约3万亩;此外,投入资金3亿多元,消除“无树村”863个、“无树户”8万多户。
通过全面加强资源管护和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我区生态环境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农牧民群众借助生态护林、参与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绿岗就业”和“绿色富民”工程,实现了增收。据介绍,2018年,我区落实生态补偿脱贫攻坚生态护林员岗位30.9万个,带动农牧民增收10亿余元;组织农牧民参与林业资源管护和生态建设,带动农牧民增收约15亿元。(记者 袁海霞 侯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