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伟大跨越

  • 中国绿色时报
  • 2019/04/01

【字体

    本报讯  记者王钰 尚文博报道  3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从10个方面总结了西藏民主改革60年的光辉历程,“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白皮书指出,西藏地处地球第三极核心区。保护好西藏高原生态环境,对于保障全球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战略意义。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始终把保护好高原生态环境视为头等大事,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西藏陆续出台《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相继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指导意见,为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区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退耕(牧)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2017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对易造林地区按照“人均5棵树,消除无树户、消除无树村”的目标,大力推进全民植树。

  生态保护区面积不断扩大。自1988年建立珠峰自然保护区以来,西藏已建立4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1个),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建立了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转移支付县达36个,建立了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国家森林公园、22处国家湿地公园以及3个国家级地质公园。

    国家持续加大投入,对生态保护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实施生态补偿,2001年以来累计兑现森林、草原、湿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6亿元。

    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西藏先后实施了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和“两江四河”(雅鲁藏布江、怒江、拉萨河、年楚河、雅砻河、狮泉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目前,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2.14%,森林面积1602.42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83亿立方米。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45.9%,天然草原面积8893.33万公顷,湿地652.9万公顷,有141种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96种西藏特有动物物种、855种西藏特有植物物种、22种西藏特有鸟类物种。全区藏羚羊由20世纪90年代的6万余只恢复到目前的20万余只,藏野驴由5万多头恢复到8万多头,黑颈鹤由3000余只发展到8000余只,野牦牛由7000余头上升到10000头左右。

  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西藏在全国率先建设了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了对纳木措、羊卓雍措等重点湖泊流域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目前全区主要江河湖泊基本处于天然状态。不断加强城乡社区绿化美化,2010年以来共安排资金60.35亿元,开展6223个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上一篇:西藏已建立47个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下一篇:白皮书:西藏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全区藏羚羊目前20万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