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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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修复处(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区国土绿化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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