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1/3以上国土建成自然保护区

  • 中国绿色时报
  •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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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绿色时报12月19日报道(记者 尚文博 次仁朗杰) 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61处,总面积41万多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处,面积居全国第一。改革开放40年,西藏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保护共赢,生态文明水平稳步提升。
  上世纪60年代,青藏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启动。1978年以来,西藏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进入新世纪,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启动。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将其确定为国家级规划。目前,西藏初步建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历史最快时期,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构建。多年来,西藏林业部门坚持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并举,狠抓生态建设工程,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红线,充分发挥了林业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中的主战场和主阵地作用。
  目前,西藏森林采伐限额从“十二五”期间的210万立方米调减为44万立方米,调减率达79%。2016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自治区、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完成,林地实行定额管理。通过公益林补偿和天保工程管护,全区1063.84万公顷林地得到全面保护。
  近年来,西藏国土绿化步伐持续加快。自治区党委提出,力争“十三五”期间在有条件的地方消除“无树村”。通过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程,全区完成营造林558.62万亩。启动了那曲植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开展高寒造林科技攻关。
  通过实施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工程、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西藏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护。麦地卡、玛旁雍错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处,推动羌塘、珠峰、芒康滇金丝猴等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色林错功能区调整获批。落实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资金4.5亿元,开展日喀则、那曲、阿里、山南4个地(市)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商业保险试点。林业灾害得到有效防控,编制了《西藏自治区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实施了预警监测、通信指挥、综合治理等森林防火项目13个。林业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执法力度加大,完成7个地(市)28个县(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
  林业各项改革稳妥推进。目前,西藏已完成地(市)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及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中期自评估。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完成林地勘界43.6万亩,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00万元。组建公益林专业管护队伍208支,聘用专业管护员1113人。在雅中、珠峰、羌塘、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玛旁雍错国际重要湿地开展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林业系统65项权责下放34项、取消5项,不断优化行政服务。
  西藏以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生态补偿脱贫攻坚林业岗位30.9万个,落实林业生态补偿脱贫资金26.3亿元。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工程向专业合作社和44个深度贫困县倾斜。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实施方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生态搬迁试点方案》。
  西藏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林产品供给。编制了《西藏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和《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小康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全区建成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4个,总面积超过1200亩。新建和改扩建苹果、雪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500多亩。创新和培育西藏林业产业多元化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西藏国土生态绿化集团有限公司组建。
  西藏不断丰富和完善生态博物馆、标本馆等布局,加强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建设。全区有16个村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化村”。
  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森林面积1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2.14%,森林蓄积量228254万立方米,各项指标与第八次连清相比均明显增加。日前,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已挂牌成立,改革开放的经验和成果将渗透至西藏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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