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纪实
本报记者 潘璐
导 读
历年来,林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立足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优势,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青藏高原样板。
天蓝、地绿、水清、空气洁净,这是林芝市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也是林芝最靓丽的名片。
坚持政府主导 形成生态创建推进合力
为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早在2008年12月,原中共林芝市委员会、林芝市行政公署高瞻远瞩,立足生态优势,在全区率先作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地区的决定,成立了由地委、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地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生态地区的创建工作,将生态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和年度环境保护考核,把国家级生态地区创建工作与干部考核挂钩,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和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人民群众参与”齐抓共管共建的局面。林芝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集中解决生态地区创建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完善创建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了例会、会商、情况报告、联络员等制度,做到了生态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先行,制度建立先行。
强化环境管理 建立生态创建执法体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林芝市加大环境管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实施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长期以来,林芝市实施资源能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加强规划环评,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禁“三高”企业和项目进入林芝,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环保部门全程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活动,及时提出合理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将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结合林芝实际,2014年出台了《林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提高石化化工、化学医药类项目准入门槛的意见》,对石化、医药类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自查,做到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
坚持最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制订下发《林芝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市、县区、乡镇和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行“环保+公安”“环保+市政”“环保+住建”“环保+旅游”等联合执法新模式,环境执法效率明显增加。严格落实新环保法,2015年以来累计检查企业300余家,立案查处25家,罚款200万余元,一大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科学开展环境监测。2010年林芝市建成全区首个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目前林芝市建有大气自动监测站2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生态监测站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18个,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环境监测网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监督依据。
完善制度体系 增强生态创建内生动力
林芝市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强化生态环保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法治和制度,通过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与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机制,不断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联动体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相继出台、制定《林芝地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林芝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林芝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林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通过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规范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激发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广泛动员宣传 营造生态创建浓厚氛围
近年来,林芝市采取多种措施层层发动,统一全市上下思想和行动,营造生态创建浓厚氛围。
不断提高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推动绿色发展相关精神纳入市委党校年度教学培训计划;在公务员入职和任职培训中增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聘请中国环科院、广东省环保厅专家来我市举办生态创建培训班等,提高公众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与此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环境质量等,使公众关心生态文明建设。
营造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央媒和自治区驻站媒体、林芝市和各县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多次进行生态创建专题宣传,拍摄制作《美丽林芝 生态家园》林芝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汇报专题片,制作发放生态创建宣传手册,每年利用环境日进行专题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使全市上下形成了人人支持参与生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