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植树造林 推进国土绿化

  • 厅造林绿化处
  •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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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吴英杰书记作出的“力争十三五期间有条件的地方消除无树户”的重要指示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精神,着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西藏。

  2017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分工方案的通知》,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责任单位,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植树造林的生动局面。区绿委与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签订《西藏自治区开展“五消除”任务量化标准及目标责任书》,分别与区强基办、统战部、国资委、工商联、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通知》。为如期完成消除任务,我厅制定消除计划,在4300米以下地区共消除无树村1079个,无树户104716个,分三年实施。截至目前,全区完成植树造林124万亩,60多家国(民)营企业已与相关林业部门制定了共建绿色庭院行动方案,在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治区林业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和富民利民的关系,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好的生态产品,力争2019年全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消除“无树村”“无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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