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 收获“美丽”与“富裕”

  • 转自:中国林业网
  •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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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党的十九大报告庄严承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报告明确给出时间表: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自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当前,在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生态扶贫能实现双赢。

  生态扶贫是一个基于现实生态危机和贫困人口状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中国大多数贫困地区都存在着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等生态问题,那里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较为低下,发展难以为继。对这些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不能只顾“金山银山”而罔顾“绿水青山”,使原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生态扶贫就是要强化“绿水青山”,最终把“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结合起来协同发展。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近些年来,国家在包括许多贫困地区在内的地方开展了大规模生态修复工程,比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使当地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获得了诸多收益。

  还有许多贫困人口分布在生态系统需要恢复和重点保护的地区,比如水源地、防护林、动植物保护区等。这些区域在发挥着“生态保障”“资源储备”功能的同时,也限制了当地人奔小康的作为。对此,国家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把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将生活在生态重要地区、搬不走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保护人员、护林员,领取工资。

  而在生态环境较好的贫困地区,如何利用生态优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正成为许多地方探索的新课题。

  比如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自然风光优美的地区、生态农业条件优越的地区,都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循环经济、特色产业、旅游经济等,在保护生态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生态扶贫正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场生动实践。生态扶贫体制机制将不断完善,最终通过“金山银山”减贫经济效益与“青山绿水”长远生态保护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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