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大旅游景区环保督察整改力度 守护好绿水青山

  • 来源:转自西藏新闻网
  • 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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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区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中央督察组的各项工作,狠抓问题整改,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围绕珠峰大本营、雅鲁藏布大峡谷、纳木错和阿里地区神山圣湖等旅游景区信访举报案件,各相关市地县立行立改、真抓实改,以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切实解决好旅游景区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推动世界第三极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雪域高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自治区迎检办整改督办组工作人员李佳承向记者介绍说,在目前接到的4起信访案件中,群众举报重点大多以“景区垃圾多、清理不及时”为主要内容。对此,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制订了整改方案,通过增加环卫人员、组织志愿者及周边群众,增设环保垃圾箱、环保宣传牌等措施,切实加大景区垃圾清扫清运质量和效率。例如,接到转办案件后,普兰县政府立即开展垃圾清理工作,同时加大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提升垃圾转运能力,确保及时清运。进一步完善景区环卫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卫生清扫全覆盖、不留死角,推动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在深入查找问题、力行整改的同时,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我区针对旅游景区环保环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处罚决定。

  针对珠峰自然保护区定日县境内的违规建设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共问责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诫勉谈话3人,行政警告2人;阿里地委、行署对巴嘎乡党委、政府因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力,在全地区内进行通报批评。普兰县委、县政府约谈5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并对负有环保责任的相关单位进行了立案行政处罚;米林县由县委主要领导对旅游公司责任人进行约谈,此外还对县旅发委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旅发委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由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有关旅游公司和项目施工队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处罚。

  “长期以来,我区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到旅游发展过程中,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在保住西藏的绿水青山的同时,也为西藏广大农牧民创造了金山银山。”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胡为民表示,相信随着此次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将进一步促进我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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