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西藏国家级保护区纳入生态补偿

  •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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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钰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云丹建议,将西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增加生态岗位并加大补助力度。


    云丹说,西藏已建自然保护区61处,总面积41万平方公里,约占西藏国土面积的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处,面积为37.2万平方公里,使全区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绝大多数保护物种得以恢复性增长。近两年,国家对西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达2100万元,有效促进了自然保护区建设,但国家投入的资金与自然保护区面积仍不相称。自然保护区大部分是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牺牲了地方利益和群众利益。自然保护区大部分位于青藏高原高海拔地区,管护面积大、任务重、成本高,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都很落后,目前的投入与管理责任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云丹建议,参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西藏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除外)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解决补助资金3亿元,为西藏增加3万个生态岗位,如护林员、野生动物保护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员、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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