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五周年:西藏团结稳定谱新篇

  • 西藏日报
  •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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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9-30 09:12:38

  在繁华的拉萨市冲赛康社区,辖区内做生意的近3000余名藏、汉、回等各民族商贩和外来流动人员,白天一起经商,晚上一起居住在藏族居民大院里。“我们不仅要做生意,要赚钱,还要讲友谊,讲团结”;“住在大院,感觉就像到家了一样。左邻右舍都有着兄弟姐妹般的情谊……”这样的话语,在社区内随处可以听到,感人的故事更是信手拈来。

  这就是西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一个真实写照。

  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指示要求,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呈现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稳固的大好局面。

  民族团结——

  奏响和谐社会主旋律

  我区始终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每年隆重庆祝“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把9月份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用好“七一”建党节等重大节庆节点,丰富宣传教育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通过深入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并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参观学习,增强爱党爱国和民族团结意识。并经常举办民族团结专题展,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寺庙。

  区党委、政府还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通过搞好示范带动,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社区、部队、学校、寺庙等方面选择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单位试点,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2年以来,全区每年召开1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了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创新管理——

  凝聚力量促发展

  2013年以来,区党委、政府立足我区实际,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要求,把社会管理服务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城乡居民以5户或10户为联户单位,坚持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安全隐患联防联控、重点人员联管联教、困难家庭联帮联扶、环境卫生联管联治、精神文化联娱联扬、科技知识联学联教、小额信贷联保联担、致富项目联建联营、发展成果联创联享,联户单位内各户之间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创平安和谐、共同致富增收、共建美好家园。各族群众积极响应、广泛参与,高原大地上掀起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热潮。

  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联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综治办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通过综合考虑村(居)户数、农牧区差异、行业特点等因素,科学划分联户单位,在全区共建立联户单位8万余个,涉及70余万户、300余万人,并延伸拓展到各类学校、企业、寺庙,实现了全区“双联户”工作全覆盖。

  为使联户单位成员学有榜样,激励他们踊跃投身“双联户”工作,区党委、政府坚持五级联创、分级表彰,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并由组织、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先进双联户”在就业、高考、入伍、安置、入党、入团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我区还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培养选拔村(居)“两委”班子的重要渠道,及时把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优秀联户长、优秀“双联户”成员推荐到“两委”班子中,使其政治上有激励、社会上有地位,努力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通过把开展创建活动与城镇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全区形成了社会和谐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好局面。各联户单位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城乡群众收入稳定增加、生产生活明显改善。

  利寺惠僧——

  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我区以干部驻寺常态化为主要内容,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以教育转化安置为主要手段,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全区广大驻寺干部始终坚持用真心和热忱全心全意为广大僧尼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六建”、“六个一”、“九有”等一系列利寺惠僧活动,为广大僧尼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区党委、政府在全区1700多座寺庙落实了“六建”,实现寺庙管委会全覆盖和干部驻寺常态化。针对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驻寺干部的管理,专门成立区地县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广大驻寺干部的业务素质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同时,为充分调动驻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

  我区驻寺干部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为每个僧尼建立档案,便于服务管理。驻寺干部经常进行家访,为僧尼家庭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与其家人共同教育引导僧尼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形成了寺庙管委会、驻寺干部、僧尼、家庭共同负责、协调联动的构建和谐寺庙的好机制。

  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把全区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了社保体系,实现了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并每年免费为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了僧尼个人健康档案。

  我区还高度重视提高寺庙公共服务水平,在全区寺庙全面实施“九有”工程,实现了在寺庙中领袖像、国旗、报纸、文化书屋全覆盖,并帮助解决寺庙交通、僧尼用电用水以及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等生活困难,极大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财力比较好的地(市)、县(市、区)根据寺庙实际在“九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寺庙温室、寺庙澡堂等项目。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增强党和政府对寺庙管理能力,自治区在百人以上寺庙统一修建养老院,力争在3年内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此外,自治区把全区寺庙僧舍维修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全区寺庙持证僧尼按人均5000元标准测算僧舍维修改造补助专项资金,并要求各地(市)、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和寺庙现状,通过本级财政资金和援藏资金对寺庙僧舍维修给予补助。

  记者走访了解到,随着干部驻寺工作的不断深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党爱国爱教热情。我区广大僧尼普遍表示,将有决心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自觉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用自己的行动为西藏稳定发展作积极努力。(记者 丹增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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