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对西藏申报建立西藏边坝炯拉错等4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 保护处
  •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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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西藏边坝炯拉错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拟申请建立的西藏边坝炯拉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专家评审。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西藏边坝炯拉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3日—12月27日(5天)

  二、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010)64299898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2号宝能中心A309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102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西藏边坝炯拉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西藏自治区边坝县,总面积3488.1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西藏边坝炯拉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功能区划图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西藏贡觉拉妥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拟申请建立的西藏贡觉拉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专家评审。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西藏贡觉拉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3日—12月27日(5天)

  二、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010)64299898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2号宝能中心A309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102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西藏贡觉拉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西藏自治区贡觉县,总面积3593.84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西藏贡觉拉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功能区划图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西藏那曲夯错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拟申请建立的西藏那曲夯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专家评审。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西藏那曲夯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3日—12月27日(5天)

  二、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010)64299898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2号宝能中心A309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102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西藏那曲夯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县,总面积2534.85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西藏那曲夯错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功能区划图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西藏日喀则江萨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拟申请建立的西藏日喀则江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专家评审。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西藏日喀则江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3日—12月27日(5天)

  二、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010)64299898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2号宝能中心A309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102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西藏日喀则江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总面积1827.78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西藏日喀则江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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