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厅认真传达区纪委《关于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例的通报》

  • 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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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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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9日,自治区林业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达娃次仁同志主持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副处(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关于3起侵害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例的通报》。

会上,达娃次仁同志代表厅党组提出3点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厅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尤其是这次发生在基层的3起典型案件,虽然涉及的金额不大,属于微腐败行为,但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筑牢防线,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强化履职意识。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照中央和区党委一系列部署,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宣传林业方面的惠民政策,及时掌握基层林业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林业惠民政策层层落实。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要做到预防在前,抓早抓小,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防止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法律规范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常态。除在加大自身监督检查力度外,还必须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林业系统的专项检查,确保林业项目、资金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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