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我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会议由米玛次仁书记主持。会上,米玛次仁书记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米玛次仁书记指出,《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每一位党员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激发全体党员的担当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通过逐条逐句通读《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融入到党务的各项工作中去,强烈地意识到做合格党员,就必须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通过本次《条例》的学习,全体党员经过了一系列的激烈讨论后,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要把《条例》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不良行为侵蚀自己的头脑。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必须时刻不放松自己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用《条例》提醒自己,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素质,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