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获批

  • 来源:办公室
  •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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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西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获得批准,这标志着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西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强化了森林资源保护,通过成立护林员管理机构,配合以前的公益林管护办法规定,建立起符合西藏实际的森林资源管护新体系;二是明确了国有林场的公益定位,将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较好的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企业;三是充分利用本次改革的优惠政策,妥善分流人员、注销部分林场、盘活非林资产,解决了林场的生存问题,稳定了职工,消除了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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