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林业生态补偿政策增加农牧民收入10亿余元

  •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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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作为涉农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2015年我区共到位各类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30.95亿元,同2014年相比增长69.59%,为群众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林业生态补偿政策增加农牧民收入10.45亿元,同比增长16.11%。其中:森林生态补偿74298.03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9573.8万元;退耕还林工程3058万元;湿地生态补偿4227.87万元;公益林和羌塘专业管护队伍、自然保护区协议管护员3843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946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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