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关于2015年度林业政务信息采用等情况的通报

  •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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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

  2015年,各地各单位按照自治区林业厅的要求,把林业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林业政务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林业局领导及厅党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大力宣传和展现西藏林业工作亮点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15年度各地各单位林业政务信息报送采用等情况予以通报。

  一、2015年度林业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2015年,自治区林业厅共采用各地(市)林业局及厅属各单位林业政务信息347条,分别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及其门户网站,其中: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及其门户网站共采用338条,被西藏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采用56条。

  上报的林业政务信息中的《西藏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第8期)、《西藏林业50年建设成效斐然》(2015年第229期)、《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七措施”拓宽群众增收渠道》(2015年第290期)、《西藏林业工作凸显十大亮点》(2015年第19期)被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被采用;报送信息数量、质量和采用率都实现了新突破,创历史新高,在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和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进行的年终考评中,我厅林业政务信息工作成绩优异,在国家林业局通报的全国39个省市自治区(含计划单列市)中排列第1名、在全区政府系统区直机关中排列第3名,分别荣获“全国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并有3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全区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各地各单位信息采用实行记分制,被区林业厅采用每条记5分,被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采用每条记10分,被中办、国办采用每条记50分。排列前10名的单位依次是:厅办公室、林芝市林业局、厅纪检监察室、厅政工人事处、日喀则市林业局、厅保护处、厅林政处、厅驻村工作队、厅造林处、山南地区林业局。

  二、2015年度林业政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报送信息数量较少。2015年全区报送林业政务信息347条,与我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厅属各单位每月不少于3条、各地市不少于5条)差距较大。厅办公室报送相对多一些(占上报总数的1/3),各业务处室报送较少,各地(市)林业局报送偏少。    

  二是报送信息质量不高。2015年度上级部门对林业政务信息的采用率较往年增加较多,厅办公室和部分处室编辑的综合性亮点信息95%被采用(仅厅办公室编辑的信息有134条被上级采用,其中4条分别被中办、国办采用),但仍不理想,主要是有的处室和部分地市报送的林业政务信息针对性不强,反映面上一般性、学习贯彻、就事论事的多,深层次、综合性、业务性强的上高度分析(有措施和成效)的亮点信息较少。

  三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从近几年报送信息情况来看,各单位各部门有关领导对林业政务信息的重视程度不够,亲自过问、强调不够;办公室督促不够。

  三、2016年林业政务信息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做好林业政务信息工作的关键,要求各地(市)林业局、厅属各单位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领导要高度重视,应经常督促检查,同时要明确专人或1-2位兼职人员负责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工作。

  二是加大报送力度。畅通信息来源渠道,形成领导带头写、人人参与写的良好局面。要求各地(市)林业局每月报送林业政务信息5条以上,厅属各单位每月报送林业政务信息3条以上,特别是要求每个单位每月报送1-2期林业综合信息。

  三是提高信息质量。林业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及相关领导关注林业工作的思路、进展、成效、存在的问题,林业工程实施情况、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运行态势等方面去采编,同时要加强调研,多深入基层,挖掘信息。高质量的林业政务信息必须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注重“难点”,特别是要捕捉“亮点”。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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